內蒙古出臺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30條 確保教育督導“長牙齒”促落實
2022年06月03日17:50 |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獲悉,長期以來,教育督導工作存在重督導、輕問責的問題,而導致這一問題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問責內容不具體。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頒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通過6章30條內容,對教育督導的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內蒙古制定的《實施細則》對全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相關責任人、督導工作人員等應當進行問責的具體情形明確了41項規定,內容不僅包括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確保教育優先發展、教育投入、教師工資待遇保障等內容,還有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招生考生秩序等。針對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治理“大班額”“大校額”等教育難點熱點問題的督導,《實施細則》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在問責方式方面,內蒙古對被督導單位、相關責任人和督學、教育督導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等不同群體細分了15種問責方式,并規定了從重處理的5種情形;對問責程序列出調查認定、啟動問責、陳述申辯、申請復核等10余個具體環節。
下一步,內蒙古將組織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做好對《實施細則》的專題培訓,并強化問責意識,結合“雙減”、校園安全、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教師工資待遇、教育經費投入、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落實等重點督導事項,針對不落實的人、不落實的事,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啟動問責程序,形成有力震懾,真正體現教育督導“長牙齒”的威力,推動各項教育重點工作落地見效。(記者 張棖)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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