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機關紀委建設的制度性保障
——自治區黨委直屬機關工委負責人就《關于加強自治區直屬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自治區直屬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治區黨委直屬機關工委負責人就《意見》的制定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出臺這個《意見》的背景和必要性。
答:機關黨的建設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機關紀委是機關黨建的重要工作力量,加強自治區直屬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對充分發揮機關紀委作用、推動自治區直屬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意見》,一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需要,《意見》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工作安排,結合實際把黨中央對機關紀委建設的要求細化落實到具體工作中;二是推動全面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的需要,突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正確政治方向,圍繞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的根本職責和核心任務,發揮機關紀委作用;三是準確把握機關紀委職能職責的需要,機關紀委所處位置、發揮作用的特殊性,決定了厘清職能職責、找準工作定位的必要性;四是完善領導體制、理順工作關系的需要,完善機關紀委與部門黨組(黨委)、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本部門機關黨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體制,推動各相關部門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五是推進機關紀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的需要,全面規范機關紀委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履職要求、監督保障,完善機關紀委工作制度機制。
問:《意見》的制定依據和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為重要依據,根據《關于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精神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發揮基礎性、統領性的作用,對標黨中央的要求,整合提煉現有的法規制度和實踐做法,對相關規定進行了細化、具體化;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機關紀委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職能職責、工作體制、制度機制、監督保障等予以明確;三是堅持立足實際、著眼長遠,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參考全國其他省區市的情況,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待遇保障等方面予以細化,推動機關紀委增強工作力量、發揮職能作用。
問:《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意見》主要包括6個部分、19項具體內容。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闡明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第二部分建強機構隊伍重點明確規范機關紀委的機構設置、充實工作力量、提升機關紀委干部能力水平;第三部分把準職責定位細化明確機關紀委職能職責和政治監督、日常監督、正風肅紀反腐、紀律教育等主要任務;第四部分完善工作體制重點強調理順機關紀委與部門黨組(黨委)、紀檢監察工委、本部門機關黨委、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的工作關系;第五部分健全工作機制主要闡明健全完善指導督辦、監督協同、履職述職工作機制;第六部分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強調推動責任落實、加強激勵保障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方法。
問:《意見》在建強機構隊伍方面作出哪些規定?
答:規范的機構設置和充實的人員力量是保障機關紀委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礎,我們依據黨內法規規定,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自治區實際,對加強機關紀委的機構隊伍建設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體現了自治區特色,走在了全國前列。一是規范機構設置,明確了機構設置要求、委員人數,機關紀委換屆和屆中書記、副書記、委員的產生方式;二是充實工作力量,機關紀委工作力量配備應當在確保工作能夠正常開展的情況下,根據工作任務需要確定,明確機關紀委書記按照本部門內設機構正職或者副職干部配備,專司紀檢工作,除機關紀委書記外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工作人員;三是提升能力水平,把機關紀委干部教育培訓納入全區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建立機關紀委干部全員培訓和調訓制度。
問:自治區黨委直屬機關工委對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是自治區黨委加強自治區直屬機關部門機關紀委建設的第一個重要指導性文件。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好《意見》,是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的一項重要任務。下一步我們將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學習領會。督促推動各部門黨組(黨委)運用多種形式抓好文件的學習、宣傳,直屬機關工委、紀檢監察工委要加強輔導、培訓,全面領會和準確把握《意見》精神,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二是抓好貫徹執行。制度的關鍵在執行,直屬機關工委把加強機關紀委建設作為機關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督促紀檢監察工委加強對機關紀委工作的領導,推動各部門機關黨委抓好機關紀委建設,結合機關黨建督查考核,加強對各部門機關紀檢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三是抓好督促指導。在推動《意見》貫徹落實的過程中,加大調研指導力度,注意研究貫徹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對重視不夠、落實不力的將進行提醒、約談,問題嚴重的將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意見》真正落實到位。(記者 白丹 見習記者 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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