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30日電(張聿修)為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場“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部署開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并公布專項整治行動第一批指導案例,共七件。
據介紹,本次重點整治兩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一是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俱樂部、康養活動等形式招徠旅游者,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二是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招徠旅游者等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關鍵字:微信群、戶外
1、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在科右中旗四季廣場附近有旅游大巴及大量人員聚集。經詢問得知,王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朋友介紹和微信渠道招徠30名游客,參觀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的瑞應寺2日游活動。執法人員要求當事人出示本次旅游團隊的行程單、出團通知書、游客名單等相關資料及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當事人無法提供并承認未辦理相關手續。經查明當事人屬于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旅行社業務,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體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貳仟元的行政處罰。
2、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興安盟文化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對司某某建立的“享受陽關戶外旅游群”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經營旅行社業務許可情況下,利用微信組織成立了“享受陽光戶外旅游群”,組織67名旅游者開展“興安水庫一日游”活動,費用為每人55元(包括往返車費、餐費),通過微信群轉賬收取團費共計3685元,微信轉賬給群內管理人員繳納費用。經查明當事人屬于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旅行社業務,興安盟文化旅游體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壹萬壹仟元的行政處罰。
3、興安盟科爾沁右翼中旗文化旅游體育局執法人員在對境內國家4A級旅游景區——五角楓景區進行巡查時,發現當事人劉某某冒充內蒙古通遼市某旅行社工作人員身份,通過微信發布旅游信息招徠游客35名,并向每名游客收取100元作為“通遼——科右中旗五角楓景區”一日游費用。其旅游行程中產生的餐飲、景區門票等各項費用均由游客另外自行承擔。經查明當事人屬于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擾亂旅游市場秩序,興安盟科右中旗文化旅游體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人民幣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4、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局依法對阿拉善盟漠西絲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檢查中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未能提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手機軟件查詢,也未查詢到該公司《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執法人員調取了阿拉善盟漠西絲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與投訴者簽訂的編號為ALS-B0001826號團隊國內旅游合同后,對該合同進行復印證件留存,通過拍照、手機端截圖等方式對有關證件和現場檢查情況進行了證據固定。經查明該公司屬于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廣電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字:醫療器械、保健品
5、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烏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員跟隨舉報人依法對麒祥賓館進行現場檢查,據賓館工作人員所述,當事人只是租賃場地搞活動,具體情況不明。執法人員在賓館現場負責人陪同下調取現場監控查看現場影像資料。經查明海勃灣區琪康保健品服務部一分店屬于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烏海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字:零團費、購物
6、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文化旅游體育局在對興安盟縱生貿易有限公司依法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與中國人壽興安分公司營銷中心簽訂協議,并組團115人到港澳進行8日游活動,該旅游活動為零團費,主要是觀光購物團,屬于典型的不合理低價游。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文化旅游體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詞:會員
7、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文化體育局依法對烏蘭浩特青少年培訓學校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培訓學校電腦存有《青少年教育培訓學校-2019-世紀明德報名統計》和《詩韻魅力滬杭嘉 原汁原味迪士尼》各一份,執法人員要求當事人出示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當事人未能出示,只提供了北京世紀明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世紀明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一份。當事人在無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通過班級微信群組織北京營(10人)、江南營(19人)、滬杭營(72人),共計101人的研學旅游活動。經查明該單位屬于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興安盟烏蘭浩特市文化體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